重庆证监局对江朝伟违规执业行为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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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证监局公告指出,江朝伟通过替考获取证券执业证书并从事证券业务,非法获取股票质押业务提成,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财中社12月17日电近日,重庆证监局正式公告,指出江朝伟涉嫌严重违规执业行为。据悉,江朝伟不仅通过替考手段获取了证券执业证书,还凭借此证书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并借助经纪人身份非法获取股票质押业务提成。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因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朝伟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有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仍将持续执行,以确保市场秩序不受干扰。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业界,证券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与合规意识至关重要。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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