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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12月17日最新资讯,国务院国资委于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中央企业需指导其控股上市公司深入实践“两个一以贯之”原则,即在完善公司治理中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并加速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为达到这一目标,中央企业需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确保权责法定、透明,并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同时,强化公司章程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治理相关方的权责,特别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边界,从而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包括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等。

《意见》还强调了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支持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的作用。此举旨在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及战略资本,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旨在进一步激发核心骨干人员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图片来源:相关报道配图,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