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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要求中央企业以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提出六方面加强市值管理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提升,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九条,旨在规范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市值管理的目标和方向,要求中央企业以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同时,提出了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股票回购增持等六方面加强市值管理的具体措施。中央企业应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主业竞争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激发上市公司活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ESG管理体系,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和比例,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

此外,《意见》还强调,中央企业应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同时,要严守依法合规底线,严禁操控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吸纳了近年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果,并征求了有关部委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历经多轮修改完善。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围绕《意见》落地实施,把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具体而言,《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同时,中央企业要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把握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推动内部优质资源向控股上市公司汇聚,支持其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此外,中央企业还要指导控股上市公司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章程基础性作用,为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

在信息披露方面,《意见》要求中央企业督促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同时,中央企业还要督促控股上市公司完善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意见》要求中央企业负责人积极出席控股上市公司相关活动,向投资者阐明公司战略定位、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并督促控股上市公司负责人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广泛邀请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等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增进市场认同。同时,中央企业还要引导和推动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提高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为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利润分配事项决策创造便利环境。

此外,《意见》还提出,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要将股票回购增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持续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水平,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提前谋划应对预案,稳定市场情绪,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市值。同时,中央企业还要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将解决长期破净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导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执行。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