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金融监管局重罚多家银行保险机构
AI导读:
12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天津金融监管局、吉林金融监管局等多地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开出16张罚单,罚款总额达1214万元,涉及十余家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授信管理不到位、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等。
12月17日,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的公示信息,天津金融监管局、吉林金融监管局等多地金融监管机构联合行动,对多家银行保险机构开出了总计16张罚单,罚款总额高达1214万元。此次处罚覆盖了十余家重要的金融机构。
在受罚的机构中,有5家银行因违规行为被罚金额超过100万元(含)。交通银行天津万德庄支行成为此次罚款中的“重头戏”,被罚37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授信管理不严格、关联关系识别不到位且未按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员工管理疏漏导致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
此外,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以及天津津南村镇银行也被处以100万元以上的罚款(包括100万元)。这些银行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贷后管理松懈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严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等。
具体来看,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被罚款150万元。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则因贷款“三查”未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和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被罚款110万元。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因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向区域外企业违规发放贷款以及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失真等问题,被罚款1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内控管理薄弱等原因,同样被罚款100万元。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此次监管处罚彰显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提醒了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运行。(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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