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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房地产金融、汇率等四大风险焦点,并强调了提高监管有效性,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

10月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着重强调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旨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内容深入细致,共计453个字详细解析了金融风险防范的关键领域。在全面监管的要求下,会议着重指出了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房地产金融和汇率四大风险焦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次会议延续了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严监管基调,预示着未来金融行业将保持严格的监管态势,监管制度也将不断完善。

会议提出,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以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此次会议再度提及完善监管制度,意味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已出台相关办法,将原先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消除了监管空白。

民生银行首席分析师温彬表示,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推动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有助于弥补金融混业经营下可能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提高监管效率。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性,要求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深入发展,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风险更加隐蔽、复杂和具有传染性,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在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方面,会议提出应及时处置风险,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同时,要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银行非市场化过度下沉给中小银行带来的挤出效应,构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会议释放了对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要实现风险早发现预警、早干预处置的信号,以提升风险处置效率。

在地方债务风险方面,会议强调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温彬指出,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再度上扬,结构性和区域性风险凸显,会议提出的两项具体措施旨在配合财政化债,消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

东方金诚宏观首席分析师王青认为,会议强调的“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长效机制”既包括遏制增量,也包括化解存量。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推动平台企业转型,包括主体业务转型和彻底剥离平台融资职能。

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将更加有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姜樊(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