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上市公司股东与私募机构达成股份转让协议
AI导读: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与私募机构达成股份转让协议,自减持新规实施以来,已有超389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份转让计划或进展公告。部分私募机构接盘过程中存在“代持”行为,市场需警惕。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纷纷与私募机构达成协议,转让相关股份。12月13日晚间,学大教育(000526.SZ)发布公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计划将其持有的616.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每股价格为40.302元。此次权益变动后,紫光集团专用账户持有学大教育的比例从13.04%下降至8.04%。
类似学大教育的股份转让并非个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此前艾可蓝实控人、天禄科技实控人、广东明珠控股股东等也已与私募机构签订协议,计划转让5%以上的股份。自今年5月24日“减持新规”实施以来,截至12月13日,已有超过38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协议转让计划或进展公告,平均每月都有40家以上公司股东筹划股份转让。
协议转让作为股东合规减持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备受市场青睐。其不仅能够减少股东减持对市场的波动,还能通过灵活的方案设计满足交易双方的合理需求。自2024年5月证监会发布“最严”减持新规后,更多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选择通过“定向”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协议转让潮中,大量私募机构的介入引发了市场关注。例如,汇通能源、ST瑞科、和胜股份、超讯通信、赫美集团、文峰股份等公司的股东协议转让对手盘均为私募基金。行业人士指出,私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接盘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实现投资增值并扩大持股规模,而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则有资金需求,通过向私募基金协议转让可以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但市场也存在担忧,部分私募机构在接盘上市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存在“代持”行为。根据减持新规,大股东二级市场减持每90天内不能超过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且每次减持需事先发公告。但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在减持数低于5%后,减持不再需要公告,也不存在不允许减持的窗口期。因此,有私募机构成立产品帮助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代持”方式。
在这种操作中,私募机构前期支付对应股权价值的5-6成资金,大股东根据这部分资金支付利息。减持完成后,大股东将收益部分的10%~15%分给私募机构。这种“协议代持”行为较为隐蔽,投资者难以甄别,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上市公司股东之所以采取“协议代持”方式,与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减持新规”有关。该规定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分红情况挂钩,强化了减持约束。今年8月,证监会又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通知,沪深北交易所也积极落地相关细则。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年内已开出近两百张罚单。
尽管如此,9月以来,随着增量政策引发市场预期升温,A股市场回暖,部分上市公司股东也顺势计划减持手中的股票。数据显示,9月至今,A股合计披露了减持事件2021起,涉及上市公司812家。其中,涉及实控人、控股股东的减持事件为178起,占比不到9%。从减持目的来看,主要是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资产配置需要、合伙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或经营期届满、PE机构退出需要、偿还贷款等。
业内专家表示,大股东的股份减持并非洪水猛兽,只要上市公司业务不断发展,股东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合法合规地减持,都是正常的市场化行为。减持是股东回收投资资金的一种方式,既要防止过度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也要保障股东合理减持的权利。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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