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银行发布声明谨防不法贷款中介
AI导读: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活动频繁,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并骗取高额费用。近日,全国各地多家银行机构发布声明,谨防不法贷款中介,并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同时,多地监管部门也开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彭妍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活动猖獗,假冒银行名义,以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骗取高额费用。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近一个多月,全国各地已有约30家银行机构发布声明,谨防不法贷款中介,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农商银行及村镇银行等。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指出,银行密集发声的原因在于不法中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套路频发,且部分银行基层机构或客户经理在业绩压力下与不法中介合作,损害银行声誉。多家银行发布声明称,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提醒客户提高警惕,避免支付额外费用。
12月份以来,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等纷纷声明,办理贷款无需支付“中介费”“介绍费”等。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等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也发布相关声明,强调不与不法贷款中介合作,并对不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防范不法贷款中介》,警示消费者避免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陷阱。多地监管部门已开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如江苏省九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严厉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表示,不法贷款中介严重危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存在欺诈风险,可能收取高额中介费或隐性费用,滥用消费者信息;存在高利贷及变相贷款风险,设置极高利息和违约金;存在信用损害风险,滥用消费者信息申请贷款,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杨海平建议,商业银行应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阳光化信贷作业流程,公开信贷申请受理渠道、方式及贷款条件。对不法中介和银行内部勾结行为严肃处理,对欺诈行为诉诸法律。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强调,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贷款,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授权,保护个人信息,增强反诈意识。
银行、监管与消费者需共同努力,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确保贷款业务合规性与安全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