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今年以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规行为频发,监管层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截至12月13日,相关罚单已达11张,涉及中信证券、中泰证券等多家券商,且出现“双罚”情形。

今年以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规行为呈现显著增长态势,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亦随之加大。截至12月13日,相关罚单数量已达11张,与去年全年相比,增幅高达83.33%。

年内,已发生3起“双罚”(即同时对个人和机构进行处罚)案例,涉及中信证券、中泰证券及兴业证券,而最新罚单再度出现了“双罚”情形。

12月13日,江苏证监局公布了对闫珍的处罚决定,因其在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原名中信证券徐州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也因未能有效防范员工此类违规行为而遭罚。

数据显示,与2023年相比,今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规情形有所增加。截至12月12日,相关罚单总数已达11张,涉及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东海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中泰证券及西南证券等7家券商。

具体案例方面,12月6日,重庆证监局对中银证券投顾谭新华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17.46万元,并处以34.9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52.38万元。此外,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东海证券南京洪武北路证券营业部、兴业证券无锡分公司及其员工也因类似违规行为相继受到处罚。

此类违规行为不仅涉及证券公司员工,还包括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及《证券法》均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强调证券经纪人及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预计此类违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从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