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建设项目容积率新规
AI导读: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新规,自2024年12月13日起执行,涉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了多种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类型及奖励措施。
12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颁布了《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该通知定于2024年12月13日起正式生效。新规定将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
通知中明确指出,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计算的总建筑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之间的比值。对于邻近高速、高架、铁路及航空航道沿线,以及有特殊规划要求的居住建筑,若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采用封闭式阳台,则阳台面积将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
此外,项目用地内为电力部门配建的变配电房、开闭所,在建成后移交相关部门的情况下,将不计入容积率。同样,除详细规划要求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外,地块内其他按规范配建并在建成后移交给相关部门的社区、养老、托育、卫生、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也将不计入容积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实施城市更新的项目,其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同样不计入容积率。在满足自身配建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其位置需对外开放并具备便捷的公共可达性,将给予不超过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管理部分3倍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
通知还规定,位于用地范围内,设置在室外一层、无围护结构且顶盖宽度不超过3米的开放式风雨连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同时不计入建筑密度。此外,无围护架构的非机动车坡道和机动车坡道的轻质结构车库出入口顶棚,也将不计入容积率。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为杭州市的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图片来源:网络)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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