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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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包括缴费、投资和领取环节的税收优惠措施,旨在提升个人参与养老金计划的积极性,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携手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制度迈入新阶段。公告明确,自2024年新年伊始,全国将统一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内容,个人在缴纳养老金环节可享受税收优惠。具体而言,每年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的限额为12000元,该额度可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从而减轻当前税负。在投资环节,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产生的投资收益也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更多空间。而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将不纳入综合所得,而是单独按照3%的优惠税率计税,其缴纳的税款将被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确保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税负相对较轻。
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人参与养老金计划的积极性,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为民众提供更加坚实的养老保障。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将有更多民众受益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为晚年生活增添更多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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