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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自1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同步扩大到全国。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业内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来历史性机遇。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詹钰叶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四部门发布重磅通知,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自1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地域也同步实现全国化。此次改革不仅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金融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还完善了领取条件及相关政策,极大提升了制度的参与便利性,业内普遍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正迎来历史性的政策机遇。

产品多元化,领取方式灵活化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22年11月25日起在36个试点城市(地区)率先启动。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扩展至全国。

此次《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新增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范围,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同时,《通知》还新增了个人养老金提前提取的情形,如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均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这一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在参与便利性方面,《通知》也进行了优化,取消了居民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时的双录(录音、录像)要求,并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领取渠道也更加便捷,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此外,《通知》还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角度出发,对相关机构和平台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作为重要入口的商业银行,需聚焦提升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业务体验,并鼓励金融机构在与参加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

迎来新发展机遇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运行,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户。按当年缴存额12000元计算,个人最高可节约5400元个人所得税支出(按最高税率45%计算)。这一制度的全面推广不仅有助于深化养老金融领域改革,更是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汇添富基金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国推行将带来三大重要意义:一是扩大养老金第三支柱受惠人群范围;二是培养国民的养老投资意识和长期投资习惯;三是提升养老金市场化运营比例,通过专业化管理引导养老金投向优质上市公司,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红利。

广发基金养老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个人养老规划愈发重要。个人养老金制度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居民增加个人养老储备,为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供补充,有助于实现更高品质的养老生活。该制度的全面推广将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对推动国民养老金储备有效扩大、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具有积极意义。

天弘基金则认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能够满足个人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一方面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和金融行业费用让利;另一方面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运作可实现长期增值;同时专款专用还能帮助个人进行强制储蓄为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