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税收优惠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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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范围扩大至全国。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募基金成为主要销售产品。同时,增加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情形,提高了灵活性。
证券时报记者秦燕玲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标志着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同步扩展至全国范围,不再局限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一项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由个人全额承担缴费责任,目前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可在缴费环节享受12000元/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通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除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外,还将纳入国债。同时,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也将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
截至12月11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个人养老金产品中的储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数量分别达到466只、200只、165只、26只。其中,公募基金产品成为商业银行销售的主要产品,部分银行销售的公募基金产品数量已超180只。
证监会指出,个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规模性,通过投资资本市场,有利于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实现长期保值增值。公募基金行业在养老金资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长期收益。
证监会还表示,将首批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并加强监管,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以支持个人养老金的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产品供给方面,《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以提高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效率。
中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王焯等人指出,从长远发展来看,国内产品管理机构可考虑通过“产品清单”和“默认投资工具”的方式安排个人养老金投资,以照顾到个人投资者的不同偏好和有限投资能力。
此外,《通知》还增加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情形,如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况下,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这一举措扩展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灵活性,满足了居民的现实需求。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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