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情况有所改善,但债市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尚有较大改善空间。同时,科创债市场债券投资者风险偏好整体偏低,发行主体多为央国企。建立具有高度区分度的科创企业评级体系是提升科创债服务质效的关键。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近期,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的情况呈现出积极的改善趋势。据大公国际党委委员、副总裁张秦牛在新质生产力驱动金融创新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上的透露,今年以来,民营企业已成功发行129只科创债,总发行规模达到908.6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行只数增加了54只,发行规模更是激增了507.07亿元。

尽管科创债的发行主体目前仍以央国企为主导,但民营企业在这一领域的参与度正逐步提升。然而,张秦牛也指出,债市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业分布方面,科创债的覆盖面正在不断扩大,发行人已广泛涉足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尽管如此,传统行业如建筑装饰、采掘、公用事业仍是科创债发行的主要集中地,而计算机、通信、医药生物等行业的科创债发行规模占比仍然较低,分别为1.29%、1.2%和0.59%,显示出科创债市场的“科创属性”仍有待提升。

张秦牛进一步分析指出,创新活动具有周期长、不确定性高以及失败概率大的特点。当前,我国大多数科创企业,尤其是民营科创企业,仍处于初创或成长期,面临资产规模偏小、市场份额偏低、研发投入占用资金较多等多重挑战。同时,科创债市场的债券投资者风险偏好整体偏低,发行主体仍以央国企为主,主体评级大部分为AA+级及以上,尚未形成明显的风险溢价体系。

针对如何提升科创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质效,以及进一步提高民营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的比重,张秦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传统评级体系下,科创企业的整体信用评级不高,且评级体系的科创属性不够突出,难以客观反映科创企业的成长性。因此,随着金融供给适配性的提升,科创债应逐渐扩展到民营企业、新兴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领域主体,以及中低评级的发行人。同时,市场也客观上要求建立具有高度区分度的科创企业评级体系,以充分发挥债券风险揭示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企业真实的违约风险情况,从而辅助债券风险定价,促进资金更加精准高效地支持科技创新。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