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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预计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带动公募基金、理财产品及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规模增长,同时加剧相关机构间的竞争。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凡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此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36个城市(地区)于2022年11月先行试点。

据东方财富Choice终端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个人养老金投资规模已达1790亿元,其中养老理财产品占1145亿元,养老目标FOF规模为645亿元。具体来看,个人养老理财产品共24只,规模仅0.42亿元;而在养老目标FOF中,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的产品有199只,规模也仅为73亿元。然而,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预计其投资规模将迎来显著增长,公募基金、理财产品及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扩大,同时,相关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广

依据《通知》,参与者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设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每年,参与者有两次机会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户银行。

除扩大实施范围外,《通知》还着重于优化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并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

在优化产品供给方面,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丰富产品种类,在现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并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二是做好投资风险提示,金融机构需按规定公示产品资产配置并确定风险等级,平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展示产品,强化风险提示;三是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金融机构可根据个人投资偏好和年龄等特点推荐适当产品,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默认投资服务,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提升管理服务方面,将完善开办条件,审慎确定商业银行范围,鼓励销售全类型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并取消部分购买流程的“录音录像”;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全链条服务体系,提高便捷化水平。

在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方面,将增加领取情形,如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可申请提前领取;丰富领取渠道,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上服务入口或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完善领取方式,参与者可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

养老金“三大支柱”

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提供的数据,2023年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开立达5000万户,参与人数占2022年全国纳税人数的76.8%。然而,缴存人数仅占开户人数的22%,人均缴存金额约2000元,远低于1.2万元的缴存上限。今年两会期间,周燕芳曾提案建议提高个人养老金年度缴费金额上限至2万元,并对低收入年轻人群体给予财政补贴。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养老金“三大支柱”之一,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第二支柱)和个人养老金制度(第三支柱)。

在第一支柱方面,截至10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3415万人,基金收入60115亿元,支出5589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145万人,基金收入5529亿元,支出5326亿元。

在第二支柱方面,截至三季度末,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约为35164亿元,职业年金基金规模约为25600亿元,投资的养老金产品共有580只,规模达23833亿元。

《通知》发布当日,证监会表示,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完善“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发挥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公募基金行业作为资本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已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6万亿元,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并将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优化产品供给,强化业务监管,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