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全面实施
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优化产品供给,明确商业银行角色,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12月12日最新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携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共同颁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迈入全面实施的崭新阶段。
《通知》具体规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凡是在中国境内参与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时,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地域,也将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展至全国范围,惠及更多民众。
在优化产品供给层面,《通知》提出了创新性举措,即在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公募基金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以及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范畴。金融机构需切实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资产配置公示,并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积极探索并推行默认投资服务。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的保护,确保参加人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中的重要角色,要求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并鼓励支持这些银行销售全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需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如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并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捷。
在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方面,《通知》亦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原有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新增了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形,均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当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商业银行等途径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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