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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范围扩大至全国,养老金产品迎来扩容,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将加速发展。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凡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将从原有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展至全国。

《通知》在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多元化、金融机构的支持措施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划。具体而言,除了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还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证监会已迅速响应,将首批85只权益类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

金融机构需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资产配置进行公示,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同时探索实施默认投资服务。金融机构还需加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确保参与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此外,商业银行被鼓励销售全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支持。

在领取条件方面,《通知》也做出了详细规定。除了到达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况外,若参与者患有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提出申请,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其社保卡银行账户。

《通知》还强调,相关部门需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促进信息共享,确保制度规范运行。同时,要调动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目前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可供投资的产品数量达到836只。公募基金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代表,受托管理的各类养老金资产已超过6万亿元,占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规模的50%以上,为各类养老金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实施和养老金产品的扩容,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和人群受益,我国的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将迎来加速发展的新时代。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