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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同步扩大到全国,并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展至全国。

在金融产品方面,通知规定,在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以及指数基金正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此举旨在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选择,满足广大劳动者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此外,通知还详细阐述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细节,包括参加方式、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产品供给的优化、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领取条件和办法的完善,以及综合监管的加强等方面。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够平稳运行,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可靠、便捷的养老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如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并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以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养老投资需求。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养老保障服务。这一制度的实施也将有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