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三项债券业务指南
AI导读:
北交所发布三项关键业务指南,旨在优化债券市场制度体系,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融资业务咨询、简明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自2024年12月6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北交所债券市场制度体系,强化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北交所近期正式发布了三项关键业务指南,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融资业务咨询》、《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这三项指南均定于2024年12月6日起正式实施。
在《融资业务咨询指南》中,北交所秉持“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的核心理念,详细阐述了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及发行阶段的业务咨询流程,旨在拓宽债券融资咨询渠道,提高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现场咨询等方式,就规则适用、审核问询等关键问题提出咨询,债券业务部门将迅速响应并予以专业答复。
《简明信息披露指南》则体现了分类监管的先进理念,针对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的发行人、符合条件的科创和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良好的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适当简化了信息披露要求。这些主体在申报发行材料、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并编制、简化披露、索引式披露等简明信息披露方式,从而有效提升了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效率,降低了信息披露成本。
此外,《募集资金管理指南》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等事项的限制条件、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这一指南旨在引导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中介机构核查责任,有效防范募集资金相关的违规风险。
北交所表示,未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债券市场制度基础,优化相关制度安排,提升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实现融资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