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金融监管局力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AI导读:
西藏、河北、云南、安徽等多地金融监管局近期出台多项措施,全力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包括推出制度、行动,加强信用信息挖掘运用,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降低不动产抵押物依赖等,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财联社12月11日讯(记者彭科峰)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部门与机构正积极行动。
12月11日,西藏金融监管局宣布推出两项制度和两项行动,全面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截至12月4日,西藏全辖银行机构已向4486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放贷款39.78亿元,其中首贷户120户,涉及金额3.87亿元。这些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高达62.89%,年化利率仅为1.4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自全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会以来,西藏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深入全区开展融资对接工作。同时,西藏金融监管局还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运用,针对轻资产特点,推动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抵押物的依赖。
近期,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12月5日,安徽金融监管局推动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确保金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响应关系。12月6日,云南金融监管局表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23%,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8.9%。12月10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推送金融服务,并开展专题培训,解决融资协调机制中的盲区和卡点。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于11月27日修订并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成本控制、服务结构优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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