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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六大类医疗器械中10批产品不达标,涉及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已要求企业召回并整改。

新京报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于12月9日晚间公布了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据结果显示,在对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六大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严格质量抽检中,共有10批(台)产品被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具体而言,不合格产品包括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及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3台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主要问题在于中位粒径不符合标准。此外,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3台医用脉搏血氧仪也因信号不完整性未达标而被列为不合格。同时,由元金物产株式会社(Wonjin Mulsan co.,Ltd.)生产的1台肢体加压理疗设备,因治疗压强(额定电压下)不达标而被检出不合格。纳通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关节内窥镜因综合光效不符合标准而被判定为不合格。此外,Drendel + Zweiling DIAMANT GmbH(勃兰顿+兹威灵金刚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牙科车针尺寸不合格,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肌酐测定试剂(盒)则存在线性区间和准确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针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迅速采取行动,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时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需督促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并主动公开召回信息。此外,还需敦促企业深入调查不合格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此次抽检结果不仅彰显了国家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严格监管,也提醒了广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时刻重视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