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案宣判
AI导读: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因贪污受贿罪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同时,光大集团在整改过程中重点聚焦政治生态整顿和化解风险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欣北京报道
2024年12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的贪污、受贿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唐双宁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唐双宁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将价值301.5万元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并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2万余元。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唐双宁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唐双宁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法庭对其所犯贪污罪予以减轻处罚,对所犯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
此外,今年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光大集团的巡视情况。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光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光大集团在整改过程中,重点聚焦政治生态整顿和化解风险治理。在政治生态整顿方面,光大银行清理了以李晓鹏、唐双宁等人为核心的“关系户”和“小圈子”,并开展了“近亲繁殖”“裙带关系”等问题整治。在化解风险方面,光大集团全力压降存量风险,严防新增风险,并严肃追责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绩效薪酬扣减。
此次宣判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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