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提出压减工业用煤,推进燃煤设施关停整合,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以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压减工业用煤,以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该方案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规划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方案要求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以及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的关停整合。这意味着,这些高污染设施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为清洁能源的使用腾出空间。

  针对珠三角地区,方案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同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也将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这一举措旨在减少燃煤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到2025年,广东省计划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及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此外,方案还强调,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的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应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使用煤炭、生物质等燃料。同时,将推动全省玻璃、铝压延、钢压延等行业进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广东省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