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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及执行机制,从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确保采购高效执行,优化特殊品种考核机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旨在从集采药品耗材的入院、使用、监测、考核及反馈等多个关键环节提出更为细致的执行措施,以进一步优化医药采购流程。

在监测与考核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集采品种的挂网价格管理,确保中选产品能够及时按照中选价格进行挂网公示。对于价格超出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将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严厉措施。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动态追踪中选品种的采购进度以及医疗机构采购量的占比情况,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执行。此外,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品、急救抢救药品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通知要求优化考核机制,避免采用“一刀切”的考核方式,以确保这些特殊品种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供应。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