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县区入选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
AI导读:
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公布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包括辽宁省法库县等八县区。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国家能源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经过严格的专家评估、复审及部门审定后,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青海省湟中区等八个县(区)被正式纳入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需参照首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实施持续动态管理,并严格抓好项目管理。旨在加速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工作,力求早日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时,要求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且具备商业化运营潜力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通过这些试点县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本地区的农村能源向清洁低碳转型,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此举措不仅彰显了国家对农村能源转型的高度重视,也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及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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