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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两个月,法学界人士对其表达了不同的理解与期待。亮点在于强调“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但部分专家指出草案存在“不如预期”的内容,需细化执行条例。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已有两个月,社会各界对此展开了广泛讨论。近期,第一财经采访了多位法学界人士,他们对该法案表达了不同的理解与期待。

征求意见稿中,“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原则备受关注。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此次征求意见稿共9章77条,旨在以法律形式明确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其可预期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强调“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歧视性待遇,该法案设立了“公平竞争”专章,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突出了对民营经济组织及民营经济人士的权益保护,规定了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细化了办案程序,规范了异地执法行为。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设置了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

然而,征求意见稿公开后,各界也对其部分“不如预期”的内容提出了建议。有专家指出,部分条款在其他法律中已有体现,新立法的必要性需深思。关键在于如何在执行中有效落实,使其真正为民营企业提供切实保障。其中,“法律责任”部分被认为存在“软”、“虚”、“粗”三个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完善。

为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发挥作用,细化执行条例至关重要。多位专家建议,应提高草案的可操作性,制定更加具体和可执行的规定。同时,注重民营经济促进法与现行及未来可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

尽管存在争议,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仍被视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颗“定心丸”。它必将发挥法律对民营经济的保驾护航作用,并极大地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同时,该法案的出台也释放出积极信号,反映出中央决策高层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和支持态度。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