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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证监局对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签字评估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在执行资产评估项目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评估报告披露不规范、评估参数取值依据不充分等。

财中社12月9日电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一项针对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签字评估师王芳芳、王亚新的行政监管决定,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此次决定是由于该公司在执行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福成股份(股票代码:600965)的资产评估项目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在天润园项目中,评估报告的披露未达到规范要求,无法获取评估对象的账面价值资料,并且未对特殊事项进行充分说明,这违反了相关评估准则。此外,评估参数的取值依据不充分,墓位窗口售价与备案价格存在不一致,同时缺乏售价调整文件等关键依据。在天德福地项目中,评估报告同样存在问题,未对涉及的诉讼事项进行适当核查,评估参数的依据也不足,管理费及财务费用率的使用缺乏充分依据和合理分析。这些行为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王芳芳与王亚新作为签字评估师,被认定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签字评估师王芳芳、王亚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若王芳芳、王亚新对本监督管理措施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图片来源:相关监管文件截图)(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