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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其中限速每小时15公里及禁止手持使用通讯工具等条款引发热议,对外卖骑手等从业者产生较大影响,新规旨在保障从业者安全,提升安全意识。

12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新规”),其中“限速每小时15公里”及“禁止手持使用通讯工具”等条款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新规的出台对外卖骑手等依赖电动自行车为生的群体产生了较大影响。

12月8日,参与新规起草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处部长黄世禄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他受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邀请,长期协助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从生产、销售、骑行、交通等多方面管理电动车行业。此次新规明确了即时配送企业的责任,细化了对外卖骑手的要求,旨在保障外卖骑手等从业者的人身安全,提升其安全意识。

新规中,“限速每小时15公里”备受关注。对此,黄世禄解释说,这一限速并非广州市首创,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实际上,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均有类似规定。同时,他强调,“限速每小时25公里”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要求,而“限速每小时15公里”则是对电动自行车行驶的要求。

此外,新规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浏览电子设备以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一规定同样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尤其是对外卖骑手等从业者的影响备受关注。黄世禄表示,出台新规的初衷是保障外卖骑手的安全,虽然初期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一定影响,但后续即时配送企业会相应作出调整。

在立法过程中,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曾提议让外卖骑手等从业者驾驶摩托车工作,以提高配送效率。然而,考虑到学考驾照、上牌、购买摩托车等事宜需要从业者投入更多的时间和金钱,这一建议并未被采纳。同时,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多次邀请外卖平台等即时配送企业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新规还明确规定了即时配送企业的责任,要求企业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黄世禄表示,这些条款是为了明确即时配送企业的责任,把外卖平台作为责任方之一,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文章来源:新京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