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推网下专业机构“白名单”制度
AI导读:
中证协正就《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旨在打造高质量网下投资者队伍,通过声誉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良好市场生态。
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正就《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广泛征求意见。该指引是中证协近期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及其配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证协旨在通过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表彰并鼓励具有示范作用的机构,实施动态调整,旨在打造一支高质量的网下投资者队伍。这一“白名单”是基于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过往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的声誉管理机制,而非对其综合业务的全面评价,也不代表中证协对未来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预判。“白名单”的使用被严格限制,禁止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用途。
自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以来,相关机制运行总体平稳,市场化定价功能逐渐显现。然而,“高价超募”现象频发,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证协推出“科创板八条”,聚焦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成为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健康的市场生态。
中证协每年将对“白名单”进行一次分类管理,评价周期为上一年度的全年。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以经审计的年报和公开信息为准。初期将在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范围内试点,并逐步将“白名单”制度推广至其他类型市场机构,通过声誉约束,逐步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关于“白名单”制度的核心内容已初步明确:
要点一:入选“白名单”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可自主申请加入“白名单”:
- 具备出色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达到A级或更高;
- 拥有强大的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最近两个季度管理的中国境内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总资产及自营投资账户股票总市值超过300亿元;
- 具备独立的股票研究能力,拥有至少30名具有两年以上主动股票研究、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
-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证协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主体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签署承诺函,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要点二:“白名单”的优势
中证协会同证券交易所将持续监测“白名单”网下投资者在业务开展、合规风控等方面的情况,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白名单”分类管理情况将作为相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在分类监管、自律管理等工作中的参考,并给予适当支持。在首发证券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优先向“白名单”网下投资者及其相关配售对象配售。
中证协在日常管理中对“白名单”网下投资者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开通注册绿色通道、减免信息报送要求,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服务,优先考虑“白名单”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专家或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要点三:加入“白名单”的流程
中证协将受理符合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请,并发放调查问卷,按照《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考核指标》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列入“白名单”。申请主体的基准分为100分,中证协将根据业务类型、业务开展状况、人员队伍建设、合规风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以确定最终得分。加分项包括推动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等。
同时,中证协将根据投资者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开展情况,结合上一年度监管评价和监管重点,对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修正,并事先确定各类投资者进入“白名单”的比例,具体确定进入“白名单”的投资者数量。

加分事项一览
若申请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因对公司权益投资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负有责任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将相应扣分。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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