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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针对外界质疑其与云南信托代销信托产品时的过错问题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存在违规情况。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湘财证券计划上诉。

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之间的法律纠纷近日有了新的进展。针对外界关于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是否存在过错的质疑,以及上交所的工作函,湘财股份于12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进行正式回应。

公告标题为《湘财股份媒体关注的澄清公告》。公告中,湘财股份明确否认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具体而言,湘财股份指出,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正式的代销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其中部分代销费用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收取,但并未提供具体的财务顾问服务。此外,湘财股份还提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未对湘财证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过刑事措施,也未认定其存在合谋欺诈及协助违法行为。

湘财股份还表示,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自查和核实,未发现存在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的情况。同时,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前期信息披露也不存在需要补正或更正的情形。

该事件源于2024年12月4日湘财股份披露的公告,湘财证券收到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中诚公司需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购价款共3.429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湘财证券对中诚公司的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然而,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湘财证券计划依法提起上诉。

业界对于湘财证券作为云涌系列产品的代销机构,是否需要承担云涌产品最终投资失败的风险存在争议。受访业界人士认为,湘财证券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财联社,部分内容有删减以符合发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