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证协拟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旨在将具有示范作用的机构纳入并实施动态调整,构建高质量网下投资者队伍。该制度将作为分类管理的声誉管理机制,不涉及综合业务评价。


  近日,中证协正就《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是中证协《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及其配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证协计划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制度,旨在将具有示范作用的机构纳入名单并实施动态调整,以打造高质量的网下投资者队伍。此“白名单”主要基于机构过往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的表现,并非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或未来展望,且严禁用于商业宣传。

  自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以来,相关机制运行平稳,市场化定价功能逐步显现,但“高价超募”现象频发,引发市场关注。为此,“科创板八条”聚焦监管强化和风险防控,提出深化发行承销制度改革,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并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旨在构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中证协每年将进行“白名单”分类管理,评价周期为上年度的全年,数据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公开信息为准。该制度先在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其他市场机构,旨在通过声誉约束促进市场资源配置。

  具体而言,“白名单”的入选标准已初步明确:

  要点一:符合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可自主申请加入“白名单”,包括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达到A级或以上、管理的相关基金和账户总资产达到300亿元以上、具有独立的股票研究能力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要点二:“白名单”机构将获得中证协和证券交易所的持续跟踪监测,并在分类监管、自律管理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此外,在首发证券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优先向“白名单”机构及其配售对象配售。

  中证协还将对“白名单”机构采取激励措施,如开通绿色通道、减免信息报送要求、优先办理业务等。

  要点三:中证协将受理符合条件的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请,并通过调查问卷和考核指标进行筛选,确定具有示范作用的机构列入“白名单”。申请主体的得分将基于基准分并根据业务类型、开展状况、人员队伍和合规风控等方面情况进行加减分。

  此外,中证协可根据投资者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情况,结合监管评价和重点,对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修正,并确定进入“白名单”的投资者比例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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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