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旨在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提出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比提高到45%以上等目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此《意见》旨在推动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及价值链中的战略地位,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注入新动力。

随着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趋势和世界经济的新增长点。数据作为关键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模式正在蓬勃兴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战略方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世界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谢兰兰指出,这一战略将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可持续的动力源泉。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规模达到了1.42万亿元,同比增长3.7%,创历史新高。同时,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远高于同期我国外贸整体增速。这些数据充分展示了我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市场。

然而,尽管我国是数字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大国,但在数字贸易领域仍存在经营主体竞争力不足、开放程度不高、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的目标,并规划了到2035年,该比重提升至50%以上的远景规划,旨在全面建立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从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三个维度,提出了18条务实举措。这些举措旨在塑造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扩大数字领域的对外开放,提升我国数字贸易治理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新兴经济体研究室副主任李天国表示,随着数字技术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作用日益凸显,加强数字贸易监管成为亟待研究的议题。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正持续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推动数字规则创新,以应对全球数字经贸领域规则构建的滞后性。

此外,《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4》显示,全球数字经济正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发展潜力不断释放。面对这一趋势,谢兰兰认为,我国数字贸易仍有巨大的增长潜力,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将催生出更多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拓宽服务可贸易化的边界。

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但我国仍秉持开放、包容、共赢的精神,持续推动经济改革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前三季度,我国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增长,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也实现平稳增长,为全球贸易增长和经济复苏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