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容诚所因福特科IPO项目违规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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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福特科IPO项目中未尽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同时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等也受到通报批评。
【导读】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福特科IPO项目违规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IPO市场再现监管重拳!12月6日,上交所发布多项监管措施,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福特科IPO项目中未尽责被予以监管警示。同时,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也受到了通报批评。
据悉,福特科由民生证券保荐上市,拟募集资金4.57亿元。该项目历经多轮审核,最终在2023年3月由福特科及民生证券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同年4月,证监会决定终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经审查,福特科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包括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与实际不符等。此外,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未完整核查发行人涉及的资金占用事项及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也未尽到应有的审计责任。
上交所对此表示,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基于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民生证券和容诚所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执业质量。
同时,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也被通报批评。此外,民生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和容诚所的两名签字会计师也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此次纪律处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旨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广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严惩。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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