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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给予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建设更加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财政部近期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构建,推动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与透明。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将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此举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强调,明确本国产品的具体标准,对于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采购,但不包括特定类别如土地、建筑物、文物、图书、特种动植物等。具体标准包括:产品需在中国境内生产,实现从原材料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需达到规定比例,具体比例将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对于特定产品,还要求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将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采购项目包含多种产品,且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占比超过80%,则对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给予20%的价格扣除。

财政部表示,将在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在此之前,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视同为本国产品。此外,该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只要产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财政部还强调,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相关国际经贸规则。在中国加入相关国际协定后,将根据协定对其他参加方的产品予以豁免。此举将有助于提升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