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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科IPO项目撤单后,上交所对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警示,指出其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况,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执业质量。

【导读】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福特科项目IPO撤单事件,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近日,IPO市场再现“撤单”风波,伴随而来的是监管的严厉“罚单”。12月6日,上交所公布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福特科IPO项目中存在问题,被予以监管警示。

福特科由民生证券保荐上市,原计划融资4.57亿元。该项目历经多个阶段,最终在2023年3月,福特科及民生证券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文件,同年4月证监会决定终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经调查,福特科在IPO审核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同时,作为中介机构的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被指存在未勤勉尽责、核查工作不到位等情况。

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被指存在两项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是未完整、充分核查发行人涉及的资金占用事项,导致核查结论与事实不符;二是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也存在违规情况。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执业质量。同时,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角色及其重要性。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旨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广以质量为导向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今年7月转发了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