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推动国资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新政策,旨在解决国资创业投资领域中的“不敢投”与“不愿投”难题,鼓励中央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为创业投资领域注入活力。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发布新政策,旨在促进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鼓励中央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强调对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进行投资。此政策直击国资创业投资领域中的“不敢投”与“不愿投”难题,赢得了投资界与创业者的高度评价。
国资在创业投资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投资周期不匹配、评价机制单一、风险容忍度低以及缺乏有效激励与免责机制。硬科技企业因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稳定,与国资的传统投资模式相冲突;同时,国资投资往往过于追求短期回报,忽视了科技创新的长期价值;加之对风险的低容忍度,导致国资对高风险的早期项目望而却步;此外,投资失败的免责机制缺失,使得国资管理者在决策时过于保守。
新政策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首先,将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延长至最长15年,几乎是一般股权投资基金的两倍,以适应硬科技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其次,在投资评价机制上,政策强调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整体效益、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非单一项目的短期财务表现。再次,明确国资创业投资基金可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并根据投资策略设定容错率,对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设置更高的容错率。最后,在激励与免责机制方面,政策规定,对于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资策略但因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投资失败,只要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勤勉尽责且未牟取非法利益,可免于问责。
近年来,多地已出台相关细则,旨在为国资创业投资提供更加灵活和宽松的环境,消除“不敢投”的顾虑。根据《2024年国有投资机构激励与尽职免责(容错)机制调研报告》,超过六成的受访机构已建立尽职免责(容错)机制,其中近半数已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作为耐心资本的典范,国资央企基金在投资回报上的压力相对较小,因此能够更专注于支持国家战略性产业和关键技术的发展。通过延长存续期,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不仅可作为长期资本的标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的长期投资,还能在扩大资金供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策还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商业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共同参与,引领各类长期资本关注科技属性、技术价值和新兴领域,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新技术、新领域和新赛道的不断涌现,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引导中央企业充分利用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将有助于构建更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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