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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福特科IPO项目中未尽责被上交所监管警示,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以及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均被通报批评。今年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要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导读】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福特科项目问题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IPO市场再现监管重拳!12月6日,上交所对多起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民生证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福特科IPO项目中未尽责被予以监管警示,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人以及民生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和容诚所的两名签字会计师均被通报批评。

据悉,福特科由民生证券保荐上市,拟融资金额高达4.57亿元。该项目历经波折,最终于2023年3月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并于同年4月被证监会终止发行注册程序。调查发现,福特科在审核问询回复、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信息披露以及内控建设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而中介机构在核查工作中也存在未尽责的情况。

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被指未完整、充分核查发行人涉及的资金占用事项以及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也未能勤勉尽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福特科及其实际控制人黄恒标、罗建峰,以及相关责任人罗建峰(时任董事长)、郭少琴(总经理)、林洁(财务总监)、练红英(董事会秘书)均被通报批评。上交所要求民生证券和容诚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切实提高保荐和审计执业质量。

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包括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华创证券、平安证券、浙商证券等券商,以及天衡、立信、天职国际等会计所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予以监管警示或通报批评。

随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务院办公厅已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广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并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