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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三项新指南,包括融资业务咨询指南、简明信息披露指南和募集资金管理指南,旨在优化债券市场制度,提高透明度,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记者张雪

  为了全面优化北交所债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并更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北交所于12月6日正式推出了三项新指南,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融资业务咨询》(简称“融资业务咨询指南”)、《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简称“简明信息披露指南”)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简称“募集资金管理指南”)。这些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实施。

  “融资业务咨询指南”秉持“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的原则,详细阐述了债券项目在申报、审核及发行阶段的业务咨询流程,旨在拓宽债券融资咨询渠道,提高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或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就规则适用、审核问询等问题进行咨询,债券业务部门将迅速研究并给予答复。

  “简明信息披露指南”则体现了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符合优化审核条件的发行人、科创和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较好的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适当简化了信息披露要求。这些主体的申报发行材料、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可根据情况采用合并编制、简化披露、索引式披露等简明信息披露方式,以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募集资金管理指南”则进一步细化了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明确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事项的限制条件、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这一指南旨在引导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强化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从而更有效地防范募集资金相关的违规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交所新指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