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三项债券市场新规
AI导读:
北交所为健全债券市场制度体系,发布三项新规,包括融资业务咨询、简明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指南,旨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募集资金违规风险。
新华财经北京12月6日电 近日,北交所为健全其债券市场制度体系,并更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正式发布了三项业务指南,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融资业务咨询》、《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这些新规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在《融资业务咨询指南》中,北交所秉持着‘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的核心理念,详细规定了债券项目在申报、审核及发行各阶段的业务咨询流程。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或现场咨询等方式,可就规则适用性和审核询问等事项进行咨询,债券业务部门则需及时回应并提供解答,从而增强了债券发行审核的透明度。
《简明信息披露指南》则侧重于分类监管,对符合优化审核条件的发行人、科创及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良好的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在信息披露要求上进行了适度简化。这些主体在提交申报发行材料、编制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时,可根据情况采用合并编制、简化披露或索引式披露等简明信息披露方式,此举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合理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此外,《募集资金管理指南》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事项的限制条件、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这一指南旨在引导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强化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以更有效地防范募集资金相关的违规风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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