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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再次新设“自律调查二部”,推动自律管理机制升级,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业务自律管理,对多家违规机构进行自律处分,并发布典型违规情形专项提示。

时隔一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再次迈出重要步伐,于近日宣布新设“自律调查二部”,此举标志着其自律管理机制再次升级。

12月4日,交易商协会网站披露,11月26日,协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副秘书长包香明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立自律调查二部的议案》。紧接着,11月29日,协会又召开了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自律调查部”的议案。新设立的自律调查部及二部将承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接收举报投诉、登记受理案件线索、组织立案评估及执行案件调查等职责。

据交易商协会2023年年报,协会不仅推动了自律管理机制的升级,还加强了对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金融债等全部债券的发行业务自律管理。成立自律调查部,落实“调审分离”,推动自律调查工作专业化,构建多层次惩戒体系。同时,建立自律管理措施决定机制,跨前处置轻微违规,推动警示提醒、自律管理措施的常态化实践。纠纷调解中心也受理了30余起调解,补聘11名调解员。

从自律管理措施情况来看,2023年全年,交易商协会对32家存在轻微违规的机构采取了自律管理措施,覆盖主要市场机构类型。同时,协会还对52家机构立案调查,并作出121家(人)次的自律处分,涉及61家机构和60名责任人。多家企业如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均收到了协会的自律处分。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发布了四期典型违规情形专项提示,涵盖债务融资工具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管产品相关方面的典型违规情形。12月2日,协会还通报了对四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自律调查情况,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进行处分并移送相关部门。

作为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交易商协会由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会员涵盖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工商企业等各类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