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创设SFISF支持资本市场,提升机构融资能力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以资产抵押换取高等级流动性资产,旨在提升机构资金获取和股票增持能力,稳定资本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10日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旨在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及沪深300成分股等优质资产作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取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此次操作首期规模达到5000亿元,并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大。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9月底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首次披露了SFISF的创设计划。他指出,国债和央行票据在信用等级与流动性上显著优于市场机构持有的其他资产。当前市场环境下,许多机构虽持有资产但流动性不佳,通过与人民银行的互换,这些机构可以获得更高质量、更高流动性的资产,从而大幅提升其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通过SFISF获得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仅可用于投资股票市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即可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申报。目前,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已在央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之列,这标志着我国首个专门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正式落地。该工具设计复杂,涉及多个基础设施和交易要素,对政策协同性和工作效率提出了高要求。
据央行内部人士透露,SFISF的互换便利期限不超过一年,到期后机构可申请展期;抵押品范围未来也有望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这些操作上的灵活性预示着SFISF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央行将通过特定的一级交易商开展操作,据观察,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可能是其中的关键角色。
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SFISF将显著提升机构的资金获取和股票增持能力,增强相关机构获取资金的便利性。同时,由于互换融资被严格限定于投资股票市场,这将有助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在市场中发挥稳定作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徐忠近日发表文章指出,SFISF在实施过程中并未涉及基础货币投放,不存在“扩表”问题,也非“央行下场入市”。从操作原理上看,SFISF与美联储的定期证券借贷便利(TSLF)相似,均通过“以券换券”的形式增强相关机构的融资和投资能力,实现流动性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将对相关机构的资质、条件进行严格要求,并设定科学的抵押率。
SFISF并非直接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扩大基础货币规模。根据现行《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不得直接向非银金融机构提供贷款。SFISF采用“以券换券”的方式,既提高了非银机构的融资能力,又避免了直接投放基础货币。
从国际经验来看,SFISF类似的工具在国内外已有成功实践。例如,美联储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推出了定期证券借贷便利(TSLF),允许一级交易商使用流动性较差的证券作为抵押,从美联储借入流动性较高的国债。而我国人民银行则在2019年推出了央行票据互换(CBS)工具,允许一级交易商以银行永续债从央行换入央票,有效改善了商业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对帮助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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