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指引
AI导读:
中证协发布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明确六类异常报价申购情形,强化自律管理,规范网下投资者行为,维护证券市场良好发行秩序。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于11月29日正式发布了修订版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及其配套文件。此次修订旨在通过明确六类异常报价申购情形,强化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规范其报价申购行为,从而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发行秩序。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共十五条,主要聚焦于异常报价申购情形的明确。这六类情形包括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报价与投资者自身定价依据不符、频繁修改报价、不当报价申购引发舆情等。此外,监测期由两个月延长至三个月,以提升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异常行为认定上,该指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申购数量、发生频率、定价依据、市场整体走势等因素,对网下投资者的异常报价申购行为进行综合判定。对于接近监测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异常行为的投资者,也可认定为异常报价申购。
对于违规的网下投资者,指引明确了名单分类的适用情形和自律惩戒措施。首次违规者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并受到重点关注和提醒;再次违规者将被列入异常名单,并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三个月;若再次违规,则将被列入限制名单,面临六个月至三十六个月的自律措施。对于严重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投资者,将采取更严厉的资格限制措施。
此外,修订后的指引取消了精选名单评价机制,并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以提高协同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中证协将加强与证券交易所的合作,共同确定异常报价申购行为的监测指标和认定标准。
中证协强调,网下投资者作为新股发行一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其询价和申购行为对新股发行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中证协将继续强化自律监管,推动构建良好的网下发行秩序,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和良性市场生态。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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