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新规将施行
AI导读: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要求风险分类穿透识别保险资产,并强化保险公司对资产风险的监测、分析、预警及分类结果的应用,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更真实地反映资产质量,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实施了10年的《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即将迎来“谢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发布了《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保险机构将迈入资产风险分类新规时代。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要求风险分类穿透识别保险资产,并强化保险公司对资产风险的监测、分析、预警及分类结果的应用,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更真实地反映资产质量,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办法》对保险资产分类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和投资结构的复杂化,原《指引》在实践中暴露出监管约束力不足、分类标准和范围有待完善等问题。同时,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普及也使得分业监管模式下的《指引》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不相适应。因此,《办法》的发布推动了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趋同,实现了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的统一。
具体而言,《办法》针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调整了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减值准备比例标准等,并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同时增加了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丰富了风险分类标准的内外部因素。对于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由过去的五分类简化为正常类、次级类、损失类三分类,并明确了定性和定量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可操作性更强,特别是在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明确要求关注抵(质)押物的资产属性、流动性水平、对债权覆盖程度等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资产分类标准。此外,《办法》多次强调风险分类应穿透识别保险资产,这有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保险资产风险水平,并可能对险企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表示,《办法》重点突出资产穿透性要求,对真实交易对手和底层资产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提高了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将有助于得到科学合理的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反映保险资产的风险水平,避免风险隐匿和累积。同时,《办法》还强化了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的管理运用,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资产风险的监测、分析、预警及分类结果的应用。
距离《办法》施行还有7个月时间,业内人士建议,保险公司应尽快完善资产风险分类模型,丰富穿透管理的方法和流程,强化外部数据获取能力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应以监测底层资产的风险实质为目标,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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