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指导意见,鼓励电商平台等主体做大做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促进数字订购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意见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及配套服务商等主体,通过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加速品牌建设与市场扩张。此外,还提出要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建设步伐,并为“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旨在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

同时,意见还着重指出,要深化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进程,通过数字化转型促进内外贸的深度融合,提升我国贸易竞争力。

此次意见的发布,不仅为数字贸易领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