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数字贸易改革指导意见,强调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推进数字贸易领域交流合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需着力构建数字贸易的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地推进数字服务出口平台的建设,并致力于形成数字贸易的集聚效应。同时,我国将积极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内,率先实施数字领域的各项改革与开放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压力测试。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国际性平台,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期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