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达成二十项共识,加强各领域合作
AI导读:
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达成二十项共识,涵盖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养老服务、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服务贸易等多个领域。双方同意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构建新时代中日经贸关系,加强世贸组织框架下合作,推动多边贸易体制。
据外交部网站,当地时间2025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日本东京同日本外相共同主持第六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中方多部门与日本内阁府、外务省等省部级官员出席。双方同意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丰富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内涵,构建新时代中日经贸关系。对话达成二十项共识:
一、加强绿色发展合作,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十八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中日碳减排政策对话。加强绿色贸易投资合作。
二、加强生态环境合作,2025年在中国举办第四届中日环境高级别圆桌对话会。
三、日方欢迎中方参加2027年国际园艺博览会。
四、加强养老、护理合作,培育银发经济。中方欢迎日方在中国举行老龄产业交流会。
五、双方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评估项目进展,推进企业间经济合作。
六、日方支持中方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方支持日方举办2025大阪·关西世博会。
七、加快服务贸易合作,2025年在日本举行中日服务贸易政策对话。
八、举行中日工业副部级磋商、中日汽车对话,中日相互支持举办世界技能大赛。
九、双方鼓励中日食品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
十、加强供应链合作,举办中日出口管制对话。
十一、2025年在日本举行中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会议。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十三、举行中国政府部门与中国日本商会对话。
十四、探讨举行日本政府部门与在日中国企业协会对话。
十五、加强世贸组织框架下合作,推动世贸组织改革,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支持自由贸易。加强经贸、财金合作。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讨论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
十六、共同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
十七、举办中日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会议。
十八、支持中方主办2026年APEC会议、日方申办2031年APEC会议。
十九、加强海事领域合作。
二十、关于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和日本水产品输华问题,中方反对日方单方面启动排海,双方确认开展相关磋商。
双方同意适时在中国举行第七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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