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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真空不锈钢保温瓶及其他不锈钢容器征收为期5年的高额反倾销税,税额为1732美元/吨。涉案产品范围广泛,但部分容器不在征税范围内。该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报道,2025年3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3/2025-Customs(ADD)号通报,正式采纳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2月19日对中国产真空不锈钢保温瓶及其他不锈钢容器(Vacuum Insulated Flask or other Vessels, of Stainless Steel)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长达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高达1732美元/吨。此次涉案产品范围广泛,包括不锈钢保温瓶、保温杯/马克杯、随身杯以及保温主体的玻璃水瓶/水壶等。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6170011、96170012和96170090项下的产品。但值得注意的是,反倾销税并不适用于饮水器、炖锅、保温午餐盒、冰桶/冰盒等容器,以及无保温功能的单壁水杯、电热水壶等电动容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回顾2023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根据印度企业Placero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的申请,正式启动了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保温瓶及其他不锈钢容器的反倾销调查。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2月19日对该案作出了肯定性终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关键词:印度反倾销、中国不锈钢保温瓶、反倾销税、保温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