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公司依据美国337条款申请调查液晶显示器玻璃基板侵权
AI导读: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康宁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方法违反了美国337条款,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权威发布,2025年1月31日,全球知名材料科技企业Corning Incorporated(康宁公司)正式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相关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申请。该申请直指对美国出口、在美国境内进口及销售的特定类型液晶显示器用玻璃基板及其相关下游产品和制造方法,声称这些产品与技术侵犯了美国的337条款,涉嫌知识产权侵权。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作为液晶显示器制造中的关键材料,玻璃基板的技术含量与品质直接关系到显示器的整体性能与表现。康宁公司作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其此番举动无疑将对全球液晶显示器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也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技术专利纠纷与市场竞争。
业界专家指出,美国337条款旨在保护本国知识产权,防止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康宁公司的此番申请,若得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支持,将对涉事企业构成不小的压力,甚至可能导致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禁售。这无疑将对相关企业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构成严峻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也再次凸显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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