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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管理规定》,标志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实施。政策亮点包括错币种借贷、简化备案流程、自主决定归集比例等,旨在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支持广东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在广东等10个省市启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跨境资金管理。2025年1月22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正式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标志着这一创新政策在广东地区的全面实施。

该试点政策的核心亮点包括:首先,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进行错币种借贷,以支持经常项目跨境支付,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金融资成本。其次,通过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的审核,显著提升了企业跨境收支的便利化程度。再者,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进一步便利了企业的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此外,政策还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为处理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间的集中收付业务,从而大幅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自2022年7月广东获批成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地区以来,海大集团、美的集团和TCL集团等领军企业积极参与了业务试点。随着《管理规定》的发布,这三家企业率先适用新政策。政策发布当日,海大集团便结合实际需求,成功开展了集团内部的首笔错币种余缺调剂业务,成为广东地区新政下的首例成功案例。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优化了集团内部外汇盈余出口成员企业的结汇流程,还解决了外汇短缺进口成员企业的购汇难题,有效节约了集团的财务成本。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推动广东总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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