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R新规推动A股公司海外融资理性发展
AI导读:
自证监会发布GDR新规以来,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进程有序展开,进一步规范发展。截至6月26日,已有56家公司正在筹划或已发行GDR。同时,6月以来有4家公司宣布终止GDR发行计划,显示A股公司海外融资更趋理性。
自5月16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简称“GDR新规”)以来,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的进程有序展开,进一步推动了该领域的规范发展。
据数据统计,截至6月26日,已有56家A股上市公司正在筹划或已完成GDR发行。其中,19家公司成功在英国或瑞士发行GDR,6家公司已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尚有31家公司正积极推进GDR发行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6月以来,鱼跃医疗、杰瑞股份、领益智造、伯特利等4家A股公司相继宣布终止GDR发行计划。这一动态引发了市场关注。
信公咨询行业研究部董事总经理聂丝会认为,GDR新规的实施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GDR发行的数量和周期,但其核心目的在于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以促进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并防范因“扎堆”发行导致的市场风险。
GDR发行市场出现新动向
鱼跃医疗成为首例在获证监会受理后撤销GDR发行的A股公司,随后,杰瑞股份、领益智造也在6月下旬加入撤单行列。伯特利虽然自今年2月开始筹划GDR发行,但尚未进入受理阶段即已宣布终止。
从公告内容来看,这些公司大多将终止原因归结为“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的实际财务及经营情况”。领益智造更是明确表示,计划将再融资方式由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高禾投资管理合伙人刘盛宇指出,上市公司在做出决策时,更多是基于发行成本、融资效率和境内外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
聂丝会进一步解释,GDR新规要求穿透说明实际认购对象,旨在防止企业通过境内主体购买GDR赚取差价等行为。同时,新规加强了信息披露要求,对基础股份注册申请材料、发行情况报告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提高上市公司GDR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A股公司海外融资更趋理性
从行业分布来看,发行GDR的企业已从金融、电力等传统领域拓展至新能源、半导体、消费、医药等多元化赛道,这有助于吸引海外投资者,并满足上市公司海外布局发展的需求。
与定增、A+H股等上市融资方式相比,GDR具有项目周期短、审核要求相对宽松、发行估值不大幅折价、融资币种丰富、资金用途灵活、公司治理成本小等优势,因此备受上市公司青睐。
近年来,监管层对GDR发行的规定进行了多次完善,以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包括拓宽适用范围、允许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融资、优化持续监管安排等措施。此外,沪深交易所还就修订后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上市公司的市值和上市年限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监管对GDR规定的修订已取得初步成效。以6月份发行GDR的上市公司为例,君实生物、四川路桥、隆基绿能、三花智控等4家公司均计划通过发行GDR募资,且拟募资金额均不超过200亿元,主要用于扩大项目生产、推进全球化策略等。
华泰证券研报指出,短期内,GDR的发行可能以折价为主,限制期结束后大量兑回A股并出售可能对股价造成一定冲击。但长期来看,GDR发行有助于提升国内上市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的海外扩张和渠道开发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吸引全球资产配置基金增配相关A股正股,引入海外长期投资者可以改善股权结构。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表示,GDR新规有助于筛选更加优质的、具有明确且符合要求的募资需求的发行人。同时,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后市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