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特定移动电话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终裁进展
AI导读: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特定移动电话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进行了337部分终裁,复审申请方是否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要求,并认定存在四项专利侵权行为。此前,ITC已多次发布相关终裁决定,该事件源于瑞典Ericsson向美国ITC提出的337立案调查申请。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5年1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发布公告,对特定移动电话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进行了337部分终裁。此次终裁是对2024年12月16日行政法官初裁的复审,主要复审内容为申请方是否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并未对该初裁提出复审要求。而在次日,ITC作出了最终初裁(Final ID),认定存在对四项专利的侵权行为,随后,当事人对最终初裁提出了复审要求,ITC据此决定进行复审。
回顾此前,ITC在2024年曾多次发布相关终裁。例如,7月30日,ITC发布终裁决定,对2024年7月8日的初裁(No.41)不予复审,原因是申请方撤回了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306,669第10、16项申诉的调查。7月1日,ITC又发布了两项终裁决定,分别对2024年6月3日的初裁(No.30和No.31)不予复审。其中,No.30的终裁是基于双方提出的动议,终止了对中国香港Lenovo Group Limited of Hong Kong的调查;而No.31的终裁则是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终止了对多项美国注册专利申诉的调查。
更早之前的3月7日和2月2日,ITC也分别发布了终裁决定,对特定初裁不予复审,并基于申请方的动议,终止了对部分美国注册专利申诉的调查。
这一系列事件的起点,可追溯到2023年11月14日,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移动电话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75)。而该调查的启动,源于瑞典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于2023年10月11日向美国ITC提出的337立案调查申请。Ericsson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涉嫌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425,817、10,306,669、11,317,342、11,515,893,并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此次337调查涉及的列名被告包括美国Motorola Mobility LLC of Chicago, IL、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C、中国香港Lenovo Group Limited of Hong Kong,以及中国湖北的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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